中新網昆明5月6日電 (王艷龍 李斌)安徽一男子與雲南媳婦離婚後,因沒有得到任何財產與前妻生怨,又遭到前妻母親和表姐從中阻攔,遂將前岳母和表姐砍死。6日,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
  被告人董某是安徽大學法學院畢業生,畢業後,做過銀行職員,參加過司法考試,但最終都屢屢失敗。2004年,董某和楊某結婚後,兩人開始在昆明投資做生意。2012年9月,雙方離婚,由於未進行夫妻財產分割,離婚後董某沒有得到任何財產,董某希望楊某給自己部分婚姻期間的財產,但是雙方就財產問題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。
  2013年7月,董某再次約前妻楊某商談,但被隨後趕到的前岳母朱某與楊某的表姐楊某某阻攔,董某遂衝進廚房拿起菜刀對兩名受害人砍殺,導致兩名受害人失血過多死亡。
  公訴機關認為,董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最終造成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,行為已經觸犯了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,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庭審中,董某說,離婚後他沒有得到任何財產,也沒有工作,加之炒股欠下40多萬元的信用卡欠款,房租即將到期,因此希望楊某能給40萬元幫忙歸還信用卡欠款。
  “案發當天,我和楊某談得很僵,她表姐說了一些難聽的話,並且拉上楊某就要走,我頭腦一熱就砍了她們。”董某稱,看到兩人已經倒下,他讓楊某報警並撥打120救人,自己也撥打了110自首,希望法庭在量刑上給予考慮。
  庭審結束,法庭選擇擇日宣判。
  據瞭解,案發後董某家人主動賠償了前岳母家10萬元損失費。由於董某家人經濟條件有限,楊某幫董某賠償了表姐楊某某家70萬元損失費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一離婚夫妻爭財產 丈夫砍死前岳母和表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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