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歲男童遭繼母家暴遍體鱗傷
  新華網廣州5月15日電(記者吳燕婷) 15日,媒體報道稱河源一名十歲男童彬彬(化名)遭繼母暴打,遍體鱗傷。記者從河源市源城區警方求證得知,該男童系河源市源城區下角轄區一名三年級男生,平日在家中稍不聽話便遭繼母暴打,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,法醫對男童傷勢鑒定為輕傷。
  記者瞭解到,彬彬生活在一個複雜的重組家庭,彬彬的父親和繼母都是離婚人士,彬彬是其父親與前妻所生,8歲的女兒是其繼母與前夫所生,而剛出生18個月的女嬰則是彬彬父親和繼母所生。多年來,彬彬父親一直外出打工維持一家生計,而繼母在家照顧日常生活瑣事、撫養孩子。
  據彬彬口述,平日在家只要稍不聽話或者說謊,就會遭到繼母打罵。以前用手掌扇打,自讀一年級開始,繼母就開始用衣架打,一周幾乎要打兩三次。此次被打得遍體鱗傷,主要是因為下雨天忘帶雨傘被淋濕,到家後繼母責罵彬彬在外玩水把衣服弄濕了,彬彬矢口否認後遭繼母用衣架暴打。
  據彬彬的班主任反映,彬彬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,但問其原因彬彬始終沉默不語。平日在校彬彬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,不會惹是生非,與同學的關係也非常友好。遭繼母暴力虐待一事公開後,彬彬目前已被送至姑姑家監管,同時當地轄區婦委、社區將定時走訪。而彬彬繼母也受到當地派出所警告,若日後再有類似事件將進一步追責。
  河源市警方辦案人員告訴記者,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,虐待家庭成員,情節惡劣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但“情節惡劣”的界定是“重傷或死亡”,對於彬彬這種輕傷的情況,目前警方不能採取強制措施,除非彬彬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提起訴訟。
  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小清表示,當前我國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雖日漸完善,但僅有法律是遠遠不夠的,社會各界包括社區、婦聯、公益組織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積極性也應該充分調動起來。像彬彬這樣的家暴事件,在法律未能觸及的情況下,就應該發揮社區、婦聯的作用,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一個完善的體系。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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